一、定义:
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建设项目完工后、竣工验收前,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措施及其效果等做出的综合评价。目、工业园区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,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的活动。
二、评价程序:
1、准备阶段
1.1接受用人单位委托、签订评价工作合同。
1.2、收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所需的相关资料。
1.3在对收集的技术资料进行研读与初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,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方案并对其进行技术审核。
2、实施阶段
2.1、职业卫生调查:a)项目概况与试运行情况调查;b)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调查;c)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;d) 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调查;e)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;f)建筑卫生学调查;g)辅助用室调查;h)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调查;i)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查。
2.2、职业卫生检测:
a)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;b)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测;c)建筑卫生学检测。
2.3、职业病危害评价:
a)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;b)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;
c)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评价;d)总体布局与设备布局评价;
e) 建筑卫生学评价;f)辅助用室评价;
g)职业卫生管理评价;h)职业健康监护评价。
2.4、 提出措施建议,给出评价结论。
3、报告编制及评审阶段
3.1、汇总获取的各种资料、数据。
3.2、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编制。
3.3、组织专家评审及修改报告。